王芯鑫
点击:1356 时间:2016-04-22 08:55
司法拍卖。即是申请执行人通过法院判决,由法院委托拍卖公司将被执行人的房产公开向外拍卖的一个过程。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法院拍卖房产有何风险。
你作为竞买人需要注意的是:
1、需要了解该法院是否是第一查封法院,如果是,就没有问题,如果是轮候查封法院,就要弄清楚第一查封法院是否处理完毕,这个房产是否是第一查封法院处理剩下的资产,如果不是,就有问题。也就是说你说的这个法院是否具有委托人这个资格。
2、需要了解该房产的相关产权权属情况是否清晰,能否顺利过户,这个关系到你购买后是否还要面临一场官司的问题,虽然你多半胜诉。
3、需要了解拍卖成交后过户过程中的税、费承担问题,这个关系到你的购买成本。
4、需要了解你要竞买的房产目前现状是什么样子,有什么瑕疵,拍卖公司是否告知,这个关系到你买的房产是否有其他潜在风险。
5、当你拍卖成交且交清所有价款费用后你须取得拍卖公司出具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和法院出具的《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切记!作为竞买人,需要的手续有本人身份证即可,如果你是作为公司购买需要的手续相对多些:公司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法院的司法拍卖公告时间是最少15天,拍卖成交后你取得标的时间的长短要看拍卖公司的《竞买须知》的约定,这个和法院执行该案件的难易有关。
听人说买拍卖房便宜,老公看了很多房产拍卖公告后于2012年11月买了法院委托拍卖的44平的小房子。之前打听过说法院拍卖的房子可靠,有保障。买下很快过户了,产证于2013年2月办下来。但接下来交房就不顺了。
原房主是因贷款未还被银行起诉导致该房被拍卖,他并不住在该房,但他父亲一直住在里面。上门协商请老头腾房,他直接拒绝,坚决不搬。于是请居委会,片警做工作。还是不搬。
咨询律师后说可以到法院起诉排除妨害。2月4日上法院递交起诉书,法院指派法官汪某负责,按民事简易程序审理。汪法官电话通知3月27日开庭。
是的,这是一件事实简单,清楚对法院来说很小的案子。有拍卖成交书,房产证,他人住在里面不就是非法侵占吗?但汪法官始终回避谈论原告诉求,只谈其他,很会打太极。27日开庭了10分钟就结束了,还是没谈论起诉中要求对方搬离的诉求,他不说该搬还是不该搬。说对方认为房子被拍卖错了,要求中院再审,房子可能会回转,本案中止。但对方只是口头说下,当庭并没有提供任何再审书面证据。
6月5日收到裁定书,很有才的裁定书,转述原告,被告的话。洋洋洒洒满满两面A3纸,我们的核心辩论一个字都没写到,总之,不管你们谁有理没理,最后结论仍是不归本法院管。
宜: 祭祀、塑绘、开光、订盟、纳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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