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郢
点击:1942 时间:2015-06-04 11:20
今年北京出台最最严禁烟令,其实相关人员从零三年就再为此做准备,让我们一起去看看,如果在公共场所吸烟应该得到怎样的相关处罚。
根据该送审稿,所有室内公共场所一律禁止吸烟。同时,以未成年人为主要活动人群的公共场所的室外区域,高等学校的室外教学区域,妇幼保健机构、儿童医院、妇产医院的室外区域,体育、健身场馆的室外观众坐席、赛场区域,公共交通工具的室外等候区域等也全面禁止吸烟。
据调查,我国现有吸烟人数超过3亿,约7.4亿非吸烟者遭受二手烟危害。每年,我国有136.6万人死于与吸烟相关的疾病,超过因艾滋病、结核、疟疾和伤害所导致的死亡人数总和。
2003年,我国签署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于2006年1月9日在我国生效。截至2012年,已有100多个国家制定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法或控烟综合性立法,其中44个国家施行了全面无烟法律。但是,我国还没有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方面的专门法律、行政法规。
为减少和消除烟草烟雾危害,保障公众健康,根据国务院立法工作计划,2013年卫生计生委启动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起草工作,经不断修改完善,形成了送审稿。
去年底,中办、国办印发《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
《条例》规定烟盒图形警示不得小于包装面积二分之一
影视剧播放吸烟镜头最高罚3万
据人民网北京11月24日电据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消息,卫生计生委起草了《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以下简称条例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条例送审稿拟规定,烟草制品包装上的图形警示面积不得小于包装面积的二分之一。
条例送审稿规定,烟草制品生产者应当在烟草制品包装上印制带有说明烟草使用具体危害的文字和图形警示,向公众警示教育烟草烟雾危害。
条例送审稿还规定,新闻出版广电总局负责对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中的吸烟镜头进行监督管理。
违反规定,在电影、电视剧及其他节目中播放吸烟镜头或者出现烟草制品的媒体,由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
《条例》细则
室内公共场所含楼梯走廊地下通道楼道间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拟明确,室内,是指有顶部遮蔽并且有两面以上侧墙的任何空间,包括楼梯、走廊、地下通道、楼道间等,公共场所控制吸烟违者罚款50-500元。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拟规定,个人违反条例规定,在禁止吸烟场所(区域)吸烟的,由相应主管部门行政执法人员责令立即改正,并可处以5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公务活动主办方不得提供赠予烟草制品
《公共场所控制吸烟条例(送审稿)》拟规定,在各类公务和大型公共活动中,主办方不得提供、使用或者赠予烟草制品。不得使用或者变相使用财政性资金购买烟草制品。
条例送审稿同时提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教师、医务人员应当带头控烟,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不在公务活动中吸烟,教师不在学生面前吸烟,医务人员不在病人面前吸烟。
以上就是所有公共场所吸烟一律被禁止的危害的全部内容,请您遵守规定禁止在封闭的公共场所吸烟。
宜: 祭祀、塑绘、开光、订盟、纳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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