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凌盈
点击:1306 时间:2017-04-27 11:19
丧葬方式分很多种,天葬,崖葬,二次葬,现代葬俗,不同的殡葬仪式适用于不同地域或是不同种族,下面介绍一下西藏天葬的殡葬风俗吧。
一、西藏天葬释义
天葬是蒙古、藏族等少数民族的一种传统丧葬方式,人死后把尸体拿到指定的地点让鹰(或者其他的鸟类、兽类等)吞食,认为可以带到天堂。跟土葬,水葬,火葬一样,是一种信仰,一种表达对死者的一种方式,其本质上是一种社会文化现象,从其起源、形式、内容以及仪式的实施,都要受到自然地理环境和生业方式以及外来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因此,在不同的历史时期、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民族乃至不同的社会阶层都会形成不同的天葬仪式。
二、西藏天葬的殡葬风俗解说
《新唐书》中记载吐蕃传时云:“居父母丧,断发、黛面、黑衣”。虽传到今天有所改变。但这种严格的禁忌制度仍然在藏区盛行。在藏区不管谁家办丧事,全村都会出力、出钱、出粮,并且常聚在一起为往生者诵经。为使往生者的灵魂得到安静,全村都会停止所有的娱乐活动。那你说,如若来藏区旅游的观光客,听闻这家有人要天葬,您兴冲冲地背着摄影包就赶过去了,合适吗?
大部分地区天葬的时候,按照礼俗,只有天葬师和助手、负责抬运遗体的家属、或者还有为死者念经的喇嘛在场,一般情况下,家属都是回避的,女眷也不会在场,以免亲人的伤心流泪会影响死者的灵魂进入中阴。这种时候,如果有无关的外来者在场是非常忌讳的,在宗教仪式上,这打扰了死者灵魂的平静,性格烈一点的天葬师和家属会不客气地赶你走,但是多数藏族人在那时沉浸在悲伤的气氛里,也无暇理睬你,但越这样你能心安理得地站在那看吗?
三、西藏天葬的法律保护
2005年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天葬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这是我国政府自1985年以来第三次专门发布关于保护西藏天葬台的公告和通知,这为天葬这种藏民族拥有上千年历史的丧葬习俗给予了充分的尊重和保护。
“第四条天葬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禁止从事下列活动:
(三)对天葬活动现场进行围观、拍照、摄影、录像;
(四)通过报纸、杂志、图书、广播、影视、网络等媒体刊登、播放、刻录、转载渲染天葬活动有关的文字、图片、报道等;
(五)将天葬台作为旅游景点组织中外游客游览参观。
第十条违反本规定,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公安部门依法处罚。
宜: 祭祀、塑绘、开光、订盟、纳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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