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兴升
点击:2342 时间:2017-03-08 11:35
火不思:蒙古族弹拨乐器,见于元代,盛行于明代,清朝列入国乐,清后失传,建国后重新研制成功。
流传于中国新疆、内蒙古、甘肃北部及云南省丽江纳西族自治县等地。火不思一词为突厥语“qobuz”的音译,约于唐代从中亚传入中国,又名浑不似,“和必斯”、“虎拨思”、“琥珀词”、“吴拨思”、“胡不思”和“胡拨四”等(均为蒙语音译,即琴的意思)。民间称其为胡不儿或浑不似。流行于内蒙古自治区、河北省和甘肃省北部等地。四弦、长柄、无品、音箱梨形,明代时民间相当盛行。
历史悠久的火不思,出现于公元前1世纪初,是我国古代北方游牧民族人民共同创制的一种弹弦乐器。关于火不思,民间流传着这样一个美丽的传说:西汉元帝时(公元前49年—前33年),南郡秭归(今属湖北)王昭君被选入宫,汉元帝竟宁元年(公元前33年),匈奴王呼韩邪单于来到长安朝见汉皇,汉元帝以礼相待,呼韩邪单于表示“愿婿汉氏以自亲”,永结友好。
王昭君自愿嫁到匈奴,汉元帝遂以昭君相许,呼韩邪单于封昭君为“宁胡阏氏”。王昭君去匈奴路上,曾在马上弹奏琵琶。她的故事,成为后世诗词、小说、戏曲和说唱等的流行题材,绘画中也有王昭君马上弹琵琶图。在匈奴期间,王昭君所弹的琵琶,深为胡人所珍视,并模仿它制作了新的乐器,既粗陋又不相像,从此便有了“浑不似”之名。
宋代俞琰的《席上腐谈》(卷上)记载此事写道:“王昭君琵琶坏肆,胡人重造,而其形小,昭君笑曰:‘浑不似’,今讹为和必斯”。宋代陶宗仪《辍耕录》载:“达达乐器有浑不似。”火不思的图像,最早见于唐代古画中。1905年,在新疆吐鲁番以西的招哈和屯(这里原是古代高昌地区),发掘的9世纪初的唐代高昌古画,画中有“一儿童抱弹长颈、勺形、四弦轴并列一侧的弹拨乐器”。可见,早在唐宋时期,火不思已流行于我国西北广大地区。新疆柯尔克孜族的考姆兹和云南纳西族的苏古笃,在形制上与火不思相近,名称也相似,它们属同一渊源的乐器。
新中国成立后,国家很重视民族音乐遗产的继承和发掘工作,使古老的火不思重获新生。20世纪60年代初期,呼和浩特市民族乐器厂的制琴师们,与内蒙古歌舞团、内蒙古直属乌兰牧骑的音乐工作者拉苏荣、青格勒图等人合作,开展了对火不思的研制工作,在传统火不思的基础上制作成功新型火不思。
乐器造型设计符合蒙古民族的传统习惯,富有鲜明的民族特色。琴首顶端犹如箭筒,其上雕出一张搭箭的满弓,琴头左侧并列的四个琴轸,形如四根箭翎。共鸣箱呈扁葫芦状,内腔较传统的音箱增大近两倍,不再采用硬木为背、面部蒙皮的传统工艺,改为全木制的共鸣箱,选用质松纹细的桐木薄板作为面板,背板和框板则使用质地较硬的色木制作,面、背板中部都做拱形凸起,由于对背板木材采取了提琴制作工艺那样的径切、对拼,呈现出美丽的髓线纹理,犹如放射状光芒。
在音箱的边缘部分,绘有蒙古族人民喜爱的花边饰缘。面板中下部两侧,开有民族图案云朵形的音孔。吸收某些弦乐器的设计,在音箱中增加了音梁,使发音集中,音响洪亮、浑厚,音色优美。为演奏和携带方便,缩短了琴杆,在琴颈上增设了红木指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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