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凤铜
点击:1324 时间:2017-02-10 15:05
想要进行广告制作,都要签署相关的制作公司合同,那么在签定广告公司制作合同时,要注意哪些内容呢?下面就为大家介绍一下广告制作合同的注意事项。
一、广告经营者应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
规定的广告活动主体有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而及其规定的广告活动主体只有广告客户和广告经营者。为行文方便,本文将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统称为广告经营者。随着媒体的发展,非凡是电视的普及,广告已深入到我们生活的每个角落,几乎没有人能够逃过它的“轰炸”与“袭击”。由于广告活动对人们的生活影响深远,关乎公共利益,因此广告法及其相关法规对广告经营者的主体资格有严格要求,并非任何人或单位都可以从事广告活动。
二、合同约定的广告内容应合法
广告不得含有虚假的内容,不得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第十六条规定,禁止利用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发布烟草广告。诸如此类的禁止性规定,在广告法及其相关法规中随处可见。因此,广告经营者在签订广告发布合同时,必须审查广告内容,不得发布违法广告。否则,广告监督治理机关将没收广告经营者的广告费用,并处广告费用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将取消经营资格;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广告设计方案
广告经营者根据广告主提出的要求,针对广告目标、诉求对象及所采用的媒体,提出广告创意,包括确定广告的表现形式,构思出广告主题的基本形象,同时对广告中的标题、副题、画面、说明、广告词等作出决策。广告设计方案制定的过程中或制定后要与广告主反复协商、修改。为避免纠纷,广告设计方案中涉及的质量问题,合同应详尽、具体规定。
四、广告设计合同的保密条款。
在广告设计制作合同履行中为广告主保守秘密,而且要在终止合同关系后仍为广告主保守秘密。
五、广告设计费及支付方式
广告费,由广告经营者与广告主协商确定。广告费用的确定应本着公开、合理原则,一要看收取费用方即广告经营者所付出的劳动,即收取的费用与所付出的劳动或者风险应成正比;另一方面广告经营者要向国家有关机关(即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物价部门)和社会公开自己的收费标准和办法,或得到广告费用支付方即广告主的认可。广告费的支付方式也由双方协商确定。
六、违约责任
在广告设计合同关系中,可能发生的违约有:广告主不能按时提供有关资料,广告经营者不能按时、按质完成广告设计或制作,广告经营者违反保密条款给广告主造成损失,广告主不按时验收设计成果或不按约定方式、期限付酬等。对各类违约行为的责任,应在合同中有所规定,以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宜: 祭祀、塑绘、开光、订盟、纳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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